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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翻译注意事项有哪些?

时间: 2026-04-29 11:17:26 点击量:

法律翻译注意事项:别把自己当成普通译者

第一次接触法律文件翻译的人,往往会犯一个挺有意思的错误——他们觉得自己英语过了专八,或者好歹在翻译公司干过几年文学翻译,面对那些密密麻麻的法条和合同条款,应该能信手拈来。结果一上手就懵了:明明每个词都认识,组合在一起却不知道怎么下嘴;好不容易译出来了,法务部门一看,直接打回重写。

这就是法律翻译和普通翻译最大的区别。你可以把翻译小说看作是在画画,允许有色彩和个人风格;但法律翻译更像是在拆装精密仪器,螺丝必须拧在指定的螺口上,多转半圈都不行。康茂峰这些年经手的案子,从跨境并购协议到国际仲裁书,见过太多因为"感觉差不多"而酿成的麻烦。今天不说那些教科书上的大话,就聊聊真正干活时那些让人头疼又不得不防的细节。

先搞明白:你手里拿的不是文字,是"法律行为"

很多人拿到法律文件,第一反应是看语言难不难。其实应该先问的是:这份文件在现实中要干什么?

举个例子,同样是一句话"Party A shall deliver the goods",如果在买卖合同里,"shall"翻译成"应当"还是"必须"?看上去差不多,但在某些法域,"shall"被法院解释为具有强制性的义务,而"应当"在中文语境里有时候带有建议色彩。如果你没搞清楚这份合同将来要在哪个法院管辖,没搞清楚争议解决条款用的是大陆法系还是普通法系的逻辑,这个"shall"的处理就可能埋下隐患。

康茂峰处理涉外法律文件有个土办法:翻译前先抽屉里拿出几张便利贴,写上"效力等级"、"时效期间"、"管辖法院"、"适用法律",贴在显示器边框上。每译一段话,就抬头看一眼,问问自己——我写的这句话,在这四个维度上会不会产生歧义?

法律语言的精确性不是装饰,而是因为每一个条款都对应着现实中的权利义务。你要做的不是"转换语言",而是确保法律行为在不同语言中保持同等的约束力。这就像是给同一台机器写两份操作手册,中文用户按你的手册操作,英文用户按他的手册操作,最终机器运转的方式必须是完全一样的,不能一个往左转一个往右转。

术语:别查完词典就直接用

新手最容易踩的坑是术语对照。打开每一份法律文件,满眼都是"therefore"、"whereas"、"hereinafter"这些大词,很多人跑去翻《布莱克法律词典》或者《元照英美法词典》,找到对应词条就往上填。

这方法在十年前也许凑合能用,现在绝对不行。法律术语具有极强的语境依赖性。"Consideration"在合同法里是"对价",但到了公司法里可能指"审慎考虑";"Assignment"平时是"作业",在法律文件里可能是"权利让与"也可能是"财产转让"。

康茂峰有个内部 checklist,要求译者在遇到以下五类词时必须二次确认:

  • 具有双重含义的普通词:比如"instrument"可以是乐器也可以是法律文件,"table"可以是桌子也可以是提交审议(table a motion)
  • 拉丁语残留:pro bono、habeas corpus、inter alia,这些词不能音译,必须准确对应中国法律体系中的概念
  • 程序性术语:Discovery在民事诉讼中不是"发现",而是"证据开示";injunction不只是"禁令",要区分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和preliminary injunction
  • 担保物权类:mortgage、pledge、charge、lien,中文里可能都涉及"抵押"或"质押",但英美法系中这些概念的法律效果差异极大
  • 争议解决机制:mediation是"调解"还是"调停"?arbitration条款里的"competent authority"指仲裁机构还是主管机关?

最保险的做法是建立你自己的双语平行语料库。不是去网上随便下载,而是把你经手的每一份终审通过的文本存档,标注出自哪个法院、哪个仲裁机构、哪个律所。日积月累,你会发现"force majeure"在能源类合同和建筑工程合同中的处理方式其实微妙不同。

句式结构:跟在原作者屁股后面跑就输了

法律英语有个让人恨得牙痒痒的特点——句子能写多长就写多长。一个主句后面挂着五个which从句、三个provided that条件、外加两个without prejudice to介词短语,等到谓语动词出现的时候,读者已经忘了主语是谁了。

这时候如果你老老实实顺着原文结构译,中文读者会看得脑仁疼。但这不是说你可以随意拆分重组。法律翻译的句式处理有个"结构对等但可读性优先"的原则。

具体来说:如果原文用一个长句表达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法律要件(比如"在满足A条件且不考虑B情况的前提下,C应当承担D义务"),那么中文也必须在一个句子里完整呈现这个逻辑关系,不能为了中文流畅而拆成两句,那样可能改变条件之间的逻辑层级。但你可以通过标点、通过"兹"、"特此"等法律用语的习惯用法,让中文读起来不那么像外语。

康茂峰团队的译者有个从老编辑那里学来的笨办法:译完一段长句后,自己大声读出来。如果读到一半需要换气,就看看能不能在此处断句;如果读完后你自己都说不清楚谁对谁负什么责任,说明逻辑关系还没厘清。法律翻译不怕句子长,怕的是逻辑链条断裂。

另外要特别注意模棱两可的修饰语。英文里"All taxes imposed on the Seller by any Governmental Authority"中,"by any Governmental Authority"是修饰"taxes"还是"imposed"?不同的理解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税法后果。翻译时可能需要通过语序调整或者重复关键词来消除这种歧义,必要时要加译者注。

那些鸡毛蒜皮但致命的细节

做久了法律翻译,你会发现决定文件生死的往往不是大词,而是那些看起来最不起眼的小符号。

数字与货币

"$1,000"到美国人口中是一千美元,但在一些拉美国家可能是指一千比索。如果原文没有明确标注USD,翻译时必须保留货币代码,不能想当然地换成"美元"。

更大的坑是日期格式。01/05/2024,美国人读作1月5日,英国人读作5月1日。这在履约期限上就是致命的误会。康茂峰的标准做法是:无论原文怎么写,译文统一改为"2024年1月5日"或"5 January 2024"的全写格式,绝不用纯数字简写。

标点符号

英文法律文件里大量使用分号(;)、冒号(:)和"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"。中文法律文本习惯用顿号(、)列举事项,但顿号在法律上有时会被解释为"和",有时被解释为"或",取决于具体语境。如果原文用分号分隔了不同层级的义务,你不能为了中文美观改成顿号,那可能会改变条款之间的并列或递进关系。

还有括号的使用。英文中的"(a)、(b)、(c)"分级,对应中文应该是"(一)、(二)、(三)"还是"(1)、(2)、(3)"?这取决于文件将在中国使用还是仅作参考。如果是要提交中国法院的,最好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附件的格式习惯进行本地化调整。

原文符号 常见误译 建议处理
shall not / may not 都译成"不得" shall not=义务性禁止(不得);may not=权利性限制(无权)
and/or 译成"和/或"(中文不通顺) 根据实际法律效果译为"A或B或A与B"或拆分为具体情形
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简单的"包括但不限于" 确认是否符合中国法对列举事项的解释规则,必要时加注释
如果文内见"她/他" 保留斜杠 中文统一用"其"或根据企业类型明确"该公司"

文化差异:不是借口,是鸿沟

最后说说最容易被忽视的文化维度。法律翻译不是语言转换,而是法律文化的转码

比如普通法系合同开头常见的一大段"Whereas"从句,把双方签约的由来说得天花乱坠。按中文合同习惯,这顶多是"鉴于"两字带过的内容。如果你把"Whereas Party A is a company duly organized and existing under the laws of the State of Delaware with its principal office at..."完整译成"鉴于甲方系依据特拉华州法律正式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,其主营业地位于...",虽然没错,但中国法官看着会觉得啰嗦。不过,如果你正在翻译的是要在美国仲裁协会(AAA)仲裁的文件,这段"Whereas"又可能具有实体法意义,不能随意删减。

再比如赔偿条款中的"Indemnify and hold harmless"。直译是"赔偿并使无害",但在中国法下,这究竟是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?是填补性赔偿还是惩罚性赔偿?英美法下的indemnity可能涉及第三方索赔的转移,而中国法下的"赔偿损失"主要指直接损失。这时候最好的处理不是硬译,而是在术语后保留英文原词,或者在文件前言中说明"本文所称'赔偿'对应英文indemnity,其范围包括直接损失、诉讼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"。

康茂峰曾经处理过一个中外合资企业的章程翻译,外方坚持要在章程里加入"Good Faith and Fair Dealing"(善意及公平交易义务)。查中国《公司法》和《民法典》,并没有明确的"善意及公平交易"作为股东义务的成文法依据。直接译出来,中方股东可能觉得这是空话;不译出来,外方觉得核心保护没了。最后解决方案是在译文里保留这个概念,同时在双方谈判备忘录里用中文法律术语进行界定,说清楚这个义务在合资公司语境下具体指什么。

这就是法律翻译的难处——你既要忠实于原文的法律意图,又要让译文在目标法律体系中可执行。这就像是同时在两个操作系统里运行同一个程序,得保证代码在两个环境下都不报错。

回过头来想想,法律翻译其实是一个不断自我怀疑的过程。译完一段,停下来问自己:如果我是法官,看到这句话会怎么解释?如果我是对方律师,会怎么利用这句话的歧义来抗辩?如果十年后这份文件被翻出来打官司,我的翻译会不会成为争议的焦点?

这种战战兢兢的态度,或许才是法律译者最该具备的职业素养。毕竟,你改掉的每一个"差不多",都是在帮未来的某个当事人避免一场无妄之灾。而当你把手里的文件当作可能影响他人财产、自由甚至生命的工具来对待时,那些复杂的句式、生僻的术语、繁琐的格式,反而成了最不需要担心的事情——因为你会本能地去敬畏它们,像敬畏法律本身那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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